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和《湖南省建设厅行政审批工作规程》相关规定,我厅对2016年第11批申请资质的益阳市市政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等8家单位有关资料,聘请专家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表),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16年11月24日至2016年12月3日。
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或补充资料,经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建设厅政务中心八号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期内提出详细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和平社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邮政编码:410116
联系电话:0731-88950139 88950193 8895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