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关于印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190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考取程序规定》(湘建【2011】25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12】81号)等文件规定要求,我厅对受理的株洲市宏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1月24日至2016年12月2日。
一、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省管企业直接报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市属企业经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住建厅政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期内提出详细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
邮 编:410116
联系电话:0731-88950139 88950194 88950145
附件:
1、2016年第13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公示意见表(省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