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说一说第三章的重要内容,这一章的内容在历年的考试中,考分占比比较高,平均可以占到四分之一的分值。
今天主要讲四个方面的内容,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二、联合体投标
适用于大型的或结构复杂的项目。
联合体各方均应该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由同一专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需要将该协议交给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应当依据工程量清单、工程计价有关规定、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
(二)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投标截止前,可以修改、补充和撤回。
在投标截止后,如果修改、补充,会被拒绝。如果撤回投标文件,以及中标后却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会被没收。
(三)投标文件的送达与签收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四、投标保证金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进一步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对保留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建筑业企业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
实行两阶段招标的,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不用返回利息)。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好,以上是我今天给大家分享的主要内容,我们再来回顾一下,他们分别是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今天所讲的内容每年会有2分左右的考点,大家可以多看多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