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号)、《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建人专函〔2013〕3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考核评价工作,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考核管理和考务组织工作。全市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考核的具体工作由湖南省建设干部学校组织实施,考务服务工作由湖南省建设人力资源协会承担。
二、株洲建筑九大员报考条件
(一)土建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在岗从事相关建筑施工现场专业技术管理工作1年以上,非土建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在岗从事相关建筑施工现场专业技术管理工作2年以上;
(二)土建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在建筑施工企业相关岗位见习(实习)合格的,可以报名参加考核(考核合格者,发见习资格证,在岗从事相关建筑施工现场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工作满1年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再核发相应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三)土建类专业中专、中职学历,在岗从事相关建筑施工现场专业技术管理工作2年以上;
(四)在建筑施工企业从事相关建筑施工现场专业技术管理工作10年以上,且年龄在30岁以上。
五、株洲建筑九大员报名时间
第一批考试时间:5月29日至6月18日,5月19日报名截止;
第二批考试时间:7月24日至8月14日,7月14日报名截止;
第三批考试时间:10月16日至11月4日,9月29日报名截止。
六、株洲建筑九大员报名流程
(一)市州
1.申请考核的人员登陆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报名注册并填写《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考核登记表》(附件2),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照片(须为JPG格式的证件专用),打印网上填报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考核登记表》。
2.申请考核的人员持网上注册填报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考核登记表》(申请考核的人员自行后台打印)、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两张与上传网上报名注册一致的免冠证件彩照,到所在企业报名并核准相关信息。
3.申请考核的人员所在企业人事教育部门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考核汇总表》(附件3)和申请考核人员的信息资料,到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把资格审核关,不得接受社会培训中介机构的代报名,违者责任自负。
(二)中央驻湘企业和省直单位
1.省建工集团、中建五局、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水电八局(以下简称大型企业集团)申请考核的人员的报名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组织。
2.大型企业集团申请考核的人员报名流程和须提供的信息资料为:登陆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报名注册并填写《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考核登记表》(附件2),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照片(须为JPG格式的证件专用);打印网上填报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考核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两张与上传网上报名注册一致的免冠证件彩照。
3.大型企业集团负责各自申请考核的人员报名资格预审,并按统一格式汇总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考核汇总表》(附件3),按照安排时间报请资格审核,未按统一格式汇总成册的,不安排资格审核。
(三)高校和职业院校
土建专业应届毕业生的考核报名,由学校统一组织,到学校所在地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名。报考时须提交学籍证明材料和毕业实习证明材料。
七、考核安排与实施
(一)考核场次由各考点根据报考人员情况、机房容量以及考试要求统筹安排,并负责通知报考人员以及单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安排按时参加考核。
(二)考务组织必须严格执行《考试考务工作手册》要求,不得随意变动或调整。
(三)报考人员应于考前登陆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报考人员考核交卷后,其考核成绩当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