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省直有关厅局,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3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28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7号)等规定,我厅组织了2016年第一批建筑业行政许可评审,经审查:
1.全省申报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326人,合格322人、不合格4人;申报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110人,合格109人、不合格1人;申报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6人,合格6人,不合格0人;;申请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351人,合格347人、不合格4人,申请二级临时建造师延续注册45人,合格43人,不合格2人。
2.报名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3.取得二级或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
现将上述企业、人员名单及审批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一:关于湖南省2016年注册二级建造师第二批审核结果公示名单(一)
附件二:关于湖南省2016年注册二级建造师第二批审核结果公示名单(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