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原省人事厅、原省建设厅《关于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2004〕74号)精神,现将2015年度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初级报考条件
土建类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在岗且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二)中级报考条件
1.获得土建类专业硕士学位,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土建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土建类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取得土建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4年以上。
二、专业设置
初、中级考试均设置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给水排水、建筑环境与设备等7个专业。
三、考试科目
初、中级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知识及专业实务等3个科目。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其中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150分、专业知识及专业实务满分150分。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2015年度考试预计十月份左右,具体可参考2014年湖南初中级考试时间。
(二)考试安排
1.考点原则上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外的中学或大中专院校。
2.考务组织工作严格按照《土建工程专业职称资格考试考务手册》要求进行。
3.考生于考前1周登陆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4. 考试成绩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五、考试组织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对考试工作进行巡视、督查。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地区考试组织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全省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委托省建设人力资源协会实施。
六、其它
1.参考科目总分达到规定标准即为合格,合格者即取得土建工程初、中级职称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文确认。
2.省土建职改办负责安排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资格证书打印工作,省职改办负责证书验印,各市州职改部门负责证书的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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