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
1.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2.专项应急预案(12/16/18/19单)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如基坑开挖、脚手架拆除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
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3.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生产规模小、危险因素少的施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以合并编写。(14单)
考点二: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教材变化)
一、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评审
评审人员的组成
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
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公布
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三、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备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16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属于中央企业的,其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应急管理部;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中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 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前述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四、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17单)
五、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考点三: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分类和处理
一、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分类
1.按照安全事故伤害程度分类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规定,安全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
(1)轻伤,指损失1个工作日至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工日;
(3)死亡,指损失工作日超过6000工日,这是根据我国职工的平均退休年龄和平均寿命计算出来的。
2.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分类
(必考)
注:从重原则。
二、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
1.事故处理的原则:(“四不放过”原则)
(1)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3)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事故报告的要求(10/12/15单)
1)施工单位事故报告要求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者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用最快的传递手段,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情况,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建设主管部门事故报告要求
(1)建设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①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及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②一般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③建设主管部门依照上述规定上报事故情况时,应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接到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④必要时,建设主管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2)建设主管部门按照上述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时,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事故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工程项目、有关单位名称;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的初步原因;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员;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以及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3.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12多)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人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考试中考什么?怎么考?
【例1-单选题】生产规模小、危险因素少的施工单位,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可以( )。
A.只编写综合应急预案
B.只编写现场处置方案
C.将专项应急预案与现场处置方案合并编写
D.将综合应急预案与专项应急预案合并编写
答案:D
【例2-单选题】建设工程生成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针对深基坑开挖可能发生的事故,相关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属于( )。
A.综合应急预案
B.现场处置方案
C.专项应急预案
D.现场应急预案
答案:C
【例3-单选题】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均可受邀参加应急预案评审
B.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C.生产经营单位应每年至少组织2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
D.生产经营单位应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理方案演练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