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安全使用
1 为了充分发挥塔吊设备在施工生产中的作用,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保持机械设备性能完好,以提高机械设备的使用效能,特制定塔吊安全使用。
2 塔吊安全生产
2.1 建立机械使用、操作、保养、维修的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内容:岗位专责制、交接班制、维护保养制。质量负责制、安全生产制。
2.2 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三定制度。
2.3 未实行专机人的机械设备一律不准使用。
2.4 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取得地级市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严禁无证操作错操作与证件不相符的起重机械设备。
2.5 各种起重机械设备都应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认真遵守。
2.6 必须有专人对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及安全批示装置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7 实行专机专人的起重机械设备调动时,操作人员原则上随机调动。
2.8 机械管理部门应积极做好各项安全工作,保证机械机械设备安全生产。
3 塔吊设备的合理使用
3.1 根据施工任务的具体要求,配备合理的起重机械设备。
3.2 促进起重机械设备的成龙配套,提高机械使用效率,发挥机械化施工的优越性。
3.3 按规定的性能要求使用起重机械设备,杜绝超负荷使用。
3.4 使用中要留出必要的保养时间,起重机械设备发生损坏要及时修复,严禁带病运转和只用不养、不修。
3.5 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的燃油、润滑油、齿轮油必须符合规定,电压等级必须符合机械性能要求。
3.6 不许任意拆卸配属于机械设备上的附属设备及零部件,不许任意变更机械设备的 结构。
3.7 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实行三相无线制,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设备保护接地电阴应不大于 4 欧姆。现场的配电箱应标准化,二级配电箱要有接地线,配电箱要有专人管理并配锁。
4 塔吊设备走合期使用
4.1 起重机械设备的走合期,除原厂有规定外,新机和人修后的机械设备在初期使用一般内燃机械为100 工时,电动机械50 工时。
4.2 起重机械设备在走期内不准拆除限速装置。
4.3 走合期内,操作应平稳,严禁骤然增加转速和负荷,并应减载使用。起重机械从额定起重量50%开始,逐步增加载荷,但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80%.
4.4 在走合期内,要注意起重机械设备各总机构的运行情况和工作温度,检查各轴承、齿轮箱、传动机械、制动机械、制动机构、液压装置以及各连接部分的温度,发现运转不政党过热、异响等现象,应及时消除。
4.5 走合期内,应采用符合规定性能的优质燃油、机油、润滑油。
4.6 走合期满后,应进行一次检查、调整、紧固工作。
4.7 在走合期前机械部门应把走合期各项要求和注意项向操作人员交底,走合期间,应随时检查机械使用运转情况,详细填写机械走合期记录。走合期满后,由机械技术负责人审查签章,将走合期记录归入技术档案。
5 塔吊的安全检查与违章处理
5.1 机械管理部门对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每月必须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作详细记录。
5.2 对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机械管理部门必须以书面形式下达限期整改书。受检查单位应根据整改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完成后通知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