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结构件 (1)主要金属结构件应无扭曲、变形、裂纹和严重锈蚀焊缝,无明显外观缺陷 (2)对无计算条件的当腐蚀深度达原厚度的10%时,则应予报废 (3)主要受力构件产生了永久变形而又不能修复时,应予报废 (4)主要受力构件如塔身、臂架等,整体失稳后不得修复,必须报废。 (5)结构件及其焊缝发生裂纹,应分析产生裂纹的原因,可采取加强或重新施焊的措施,阻止裂纹发展。由于材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予报废。 容易发生疲劳的部位主要有:平衡臂架、起重臂架、塔身标准件、拉杆、转台、小车架和底架等。 塔身标准节 (1)严禁采用标准节代替基础节或加强节。 (2)严禁在标准节、加强节及基础节主弦杆上施焊 (3)标准节与楼层的过人通道必须牢固安全。两侧防护栏杆不得低于1.2m,并加设脚手板或密目网围护。 塔尖主肢结构开裂 塔式起重机主要承载结构(塔尖主弦杆)开裂(违反《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中第4.7条的规定要求) 主弦杆连接套焊缝 如此裂纹的塔机还在使用中,说明出现初始裂纹到扩展到近一半,尚有较长一段时间,只要平时认真检查,因裂纹原因倒塔完全可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