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着式固定式起重机的基础和附着的建筑物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塔机的设计要求。
2、 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的垂直并用撑杆调整垂直度,其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2/1000。
3、 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符合原生产厂家规定。
4、 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须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
5、 轨道式塔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必须加强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电机的电源。
6、 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7、 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