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井架物料提升机的安装、使用、拆除应执行《JGJ88-20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2. 用于物料提升机的材料、钢丝绳及配套零部件产品应有出厂合格证。起重量限制器 、安全防坠器应经型式试验合格。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整齐排列 , 端部应与卷筒压紧装置连接牢固 。当吊笼处于最低位置时 , 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应少于3圈。 3. 各停层平台处,应设置显示楼层的标志 。 4 物料提升机的制造商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资格 。安装、拆除单位应具有起重机械安拆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装、拆除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 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 5. 物料提升机额定起重量不宜超过160kN ; 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起重量限制器应发出警示信号;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110%时,起重量限制器应切断上升主电路电源。当吊笼提升钢丝绳断绳时,防坠安全器应制停带有额定起重量的吊笼,且不应造成结构损坏。自升平台应采用 渐进式防 坠安全器。 6 安装高度不宜超过30m 。当安装高度超过30m时,物料提升机除应具有起重量限制、防坠保护、停层及限位功能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吊笼应有自动停层功能; ( 2)防坠安全器应为渐进式; (3)应具有自升降 安拆功能; (4) 应具有语音及影象信号。 当物料提升机安装高度大于等千30m时, 不得使用缆风绳。 7.物料提升机应设置标牌,且应标明产品名称和型号、主 要性能参数、出厂编号、制造商名称和产品制造日期 。
8. 物料提升机必须由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操作,物料提升机严禁载人 。 9.物料提升机地面进料口应设置防 护围栏,围栏高度不应小于1.8 m, 围栏立面可采用网板结构。进料口门的开启高度不应小于1. 8m;进料口门应装有电气安全开关,吊笼应在进料口门关闭后才能启动。 10.停层平台独立搭设,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并应能承受 3kN/㎡的荷载。平台四周应设符合高度要求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 。平台门达到工具式、定型化的要求,平台门高不小于1.8m , 平台门应向停层平台内侧开启,并处于常闭状态。 11.进 料口防护棚设在提升机地面进料口上方 , 长度不小于3m , 宽度大千吊笼宽度,顶部强度应达到规定要求。 12.物料提升机操作室(卷扬机操作棚 )宜采用定型化、装配式,应具有防雨功能,有足够的操作空间。顶部强度符合规定要求。
1. 当导轨架的安装高度超过设计的最大独立高度时,必须安装附墙架。 2. 宜采用制造商提供的标准附墙架,当标准附墙架结构尺寸不能满足要求时,采用非标附墙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附墙架的材质应与导轨架相一致; (2) 附墙架与导轨架及建筑 结构采用刚性连接,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3) 附墙架间 距、自由端高度不宜大于6m ,且不应大千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