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建筑法》规定的联合体承包是指由(A)联合共同承包。
A、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 B、两个以上的设计和施工单位
C、三个以上的承包单位 D、三个以上的设计和施工单位
2、按照《建筑法》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承包履行责任为(B)。
A、按份承担 B、联合承担
C、由联合体主办方承担 D、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承担
3、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或者开工报告未经许可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以合同金额的(A)罚款。
A、1%-2% B、2%-4% C、1%-5% D、5%-10%
4、甲建筑施工企业出借资质证书给乙施工企业承揽工程,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由(D)承担。
A、甲施工企业 B、乙施工企业
C、甲乙双方约定 D、甲乙施工企业连带
5、甲公司2005年5月取得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2008年8月取得二级资质。2008年6月获得了一项2000㎡的钢架网架制作安装业务,2009年9月竣工验收合格。由于三级钢结构承包企业只能承揽1200㎡及以下的钢网架制作安装工程,故业主认为甲公司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承包合同无效,拒付工程款。对此,法院将支持下列观点(C)。
A、虽甲公司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承揽工程,但承包合同仍有效
B、该承包合同无效,业主有权拒付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
C、该承包合同无效,但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业主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D、该承包合同有效,业主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21-25】 【26-30】 【31-35】 【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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