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证包含电工、焊工、高空等作业
属于高风险类的作业
因此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下面我们看看这个案例…… 2018年9月25日,龙岗区布吉街道万象汇,一安装工人在进行LCD广告门灯维修过程中触电身亡。据查,该工人是一名普通的安装工,并非电工维修人员,也未取得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其所属单位让无证人员上岗进行电工作业,最终酿成这起惨剧。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为了您的安全,请大家一定要做到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没有持证上岗 或者使用伪造假证上岗 属于违法行为 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进行特种作业的安全违法行为 市民可拨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 进行举报 举报一经核实,奖励500元 对于重大安全违法行为 举报属实会按照罚金的15%进行奖励 最高可奖励30万元